漫谈古代节假日制度
2007年12月04日
作者:胡炳年
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以及带薪年休假制度方案上月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一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把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的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除夕设为我国的法定节假日。
而在我国古代,有没有节假日制度?古代人的节假日制度又是怎样的呢?
假日制度:官员忙闲有定规
节假日制度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沿袭已久,源远流长。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农民可以根据自己农事活动的闲忙和节气变化来适时安排自己的休息闲暇。那么在政府部门当差的官员们的休息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这就引出了古代针对官员制定的假日制度。
据史料,我国的假日制度始自距今2000多年的西汉。晋代陆云在《请吴王观书启》中称:“孔子假期玩年,至于韦编三绝。”三国孟康《汉书注》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告,也称急、宁和休假,这种假期一般说来都不固定。据史载,我国现在的“5日工作制”就是从西汉开始。《汉书·郑当时传》载:“孝景时为太子舍人,每5日休沐。”《汉书·万石君传》也载:“每5日洗沐归谒亲。”所谓“休沐”或者“洗沐”,唐《初学记》解释得十分清楚:“休假亦曰休沐。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言休息以洗沐也。”以上文献记载都说明西汉官吏每5天就有1天休息。自那时起,古代官员的假日就称“休沐”、洗沐”,意思是这些天里可以擦洗一下,打扫卫生或者走亲访友、游山玩水, 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隋唐。
唐代永徽三年,国事频扰,朝廷改“五日休沐” 为“十日休沐”,此即古书谓之的“旬休”。据王聘三《古今事务考》载:唐高宗“永徽三年以天下无虞,百司务简,每至旬假许不视事,以宽百僚休沐”。那时官员每10天休息1天,分上旬、中旬、下旬各一天。又称作“浣”,即洗沐之意,从此假日又有了“浣”的称谓。据《问奇类林》载:“俗以上浣、中浣、下浣,为上旬、中旬及下旬,盖本唐制,十日一休沐。”“旬休”规定颇为严格,凡三品以上官员,休假前要“告假”假期满后要到衙门销假,是谓报到,否则,就要扣发一个月的俸禄,甚至于罢官。“旬休”制度总体经宋、元代相以沿袭。
另外,古代官员如遇有急事不能回官署办公时,也有“急假”。如晋代规定:“急假者一月五急,一年之中以六十日为限,千里内者疾病中延二十日。”后晋时,家居外地的官吏探亲时单给路程假。清政府对有功人员也单给“赏假”。这种“急假”在今天看来颇具人性化,如当个人要执行对家庭的责任时,政府的法令有相应的假期规定。最宽大的是唐代的规定,包括:父母住在3000里外,每隔3年有30日的定省假(不包括旅程)。父母在500里外,每隔5年有15日的定省假;儿女行婚礼时,有9天假期,不包括旅程。其他近亲行婚礼,则分别为5天、3天、1天的假期;父母亲去世,强迫解官3年,如果是军职,则为100天;5月份有15天的田假,9月份有15天的授衣假(古时有九月备制寒衣的习俗,叫授衣)。
节日制度:具有特定文化内涵
节日要放假,但并不简单地等于假日。古代官员放假,主要是不让政事影响民间的庆典活动,或者说与民同乐就是他们那天的政事。所以说,从事民俗文化活动的假日,才是节日。节日是一种全民参与的盛大庆典活动,有其特定仪式和过程,承载特定的文化价值。文化价值和民俗仪式是一个节日水乳交融不可或缺的。在过去,节日一般称为岁时节令,主要用来表达人们对于天地自然的酬答,对神灵的祭祀,对祖先的敬仰以及对长者的尊重等,它是负载厚重的历史记忆和情感的一种民俗活动。
一个民族传统节日的形成过程,是其历史文化长期积淀凝聚的过程。中国的传统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古代的诸多节日,最初大多和天文、历法、数学以及后来划分出的节气有关,在文献记载上至少可以追溯到《夏小正》、《尚书》。到战国时期,一年中划分的24个节气已基本成型,后来的传统节日,都与这些节气密切相关。汉代是中国统一后第一个大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稳定,促使科学文化有了很大发展,这对节日的最后形成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节日发展到唐代,基本已从原始祭拜、禁忌神秘的气氛中解放出来,转为娱乐礼仪型,成为真正的良辰佳节。从此,节日变得欢快喜庆,丰富多彩,许多文娱活动内容出现,并很快成为一种时尚流行开来。这些风俗一直延续发展,经久不衰。如汉代规定了“至日”,即夏至、冬至各休息一天;唐代,中秋节放假3天,寒食、清明4天;宋代又规定元日(春节)、寒食、冬至各休假7天,类似我们今天的“黄金周”,上元、夏至、中元、腊各休假3天,立春、清明各休假1天。因此在宋史笔记《文昌杂录》中,有岁共七十四日之记载。明清时,政府法令最初只规定了3个主要的节庆日:即新年、冬至,还有皇帝的生辰。实际上,端午、中秋也显得越来越重要,春节、端午、中秋三大节的地位已经牢固。特别是12月20日到翌年正月20日,官员们可以“封印”休息一个月。明代另有“国朝正旦节放假五日,冬至三日、元宵十日”等共18天的节假日(《古今事务考》)。
岁时节日是一个民族对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认同的重要方式,是民族精神的一种标记和寄托。现在我国酝酿将把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除夕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这将有助于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回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对民族传统文化价值和功能的认定,对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文化内涵,对推动社会的精神文化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网络来源:华夏复兴论坛http://www.hxfx.net/bbs/dispbbs.asp?boardID=67&ID=3018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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