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思想的文化復興
澳門人文学会会长 鄧思平 博士
一.文化復興的呼喚
古今中外的歷史經常顯示,當社會內部的經濟文化面臨巨大發展時,各種思潮和勢力泛起,人們往往失去方向感,或逞强爭雄,或隨波逐流,一片紛亂混雜,令人手足無措。
試看當今中國,商品經濟的活動經已像水銀瀉地一般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是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景象。市場經濟對計劃經濟的衝擊和否定,令許多人的道德規範從不食人間烟火的聖地跌向欲望橫流的荒野,弃聖絕智,背信弃義,演出場場矚目驚心的鬧劇。
請看以下報導。
《揚子晚報》2002年4月14日發表文章,題目是〈怎一個騙字了得—中關村遭遇信用危機〉。文中說,在信用體系發育程度低下的大環境下,素有“高新技術産業基地”之稱的北京中關村也幷非世外桃源,部分企業接連遭遇信用危機。
中關村的小企業慣常使用一種高風險的賒銷模方式,一個環節一旦出現信用問題,便會全盤皆輸,幷牽帶一連串企業處于受騙境地。銀行不給貸款的理由是:給這些中小企業放貸無异于賭博。怕被騙,已成了交易各方的共同心態。問題的關鍵,還是一個“信”字。
信用體系運行舉步維艱,不禁讓人慨嘆信用建設很難一蹴而就。問題的關鍵在于美、歐等發達國家是“征信社會”,而我國尚處于“非征信社會”,國家缺乏統一的信用指導大法,征信信息的披露制度。
《粵港信息日報》2002年6月8日刊登文章,題目是〈拯救瀕危的股市:比銀廣夏更大的造假逼近我們〉。文中說,股票市場上的指數造假和新股首發造假,其涉及金額和造成的後果不知比銀廣夏嚴重多少倍。有關方面如果不下大决心糾正,那麽市場就無誠信可言,穩定發展股市的良好願望只是空想而已。
《21世紀經濟報導》2002年6月16日發表文章,題目是〈缺乏誠信使中國的債券實際增加了投資者風險〉。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李揚在文中說:現行法規的不完善和社會信用的缺失,是公司債市發展的制約因素。由于缺乏誠信,人們缺乏對發債公司的資信評估和有效約束,中國的債券實際上增加了投資者風險和社會風險。
澳門2002年2月5日《華僑報》以讀者親身經歷,呼籲“中國已經入世,要建立好的(有誠信的)商業倫理太重要”。
澳門2002年4月15日《澳門日報》長篇報導,題目是〈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信用缺失害慘汕頭人〉。文章說到,由于汕頭貨成了假貨的代名詞,對潮汕地區的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損害。潮陽去年經濟倒退百分之二十六。
香港中通社上海2002年7月9日報導:一項對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四地經理人痛苦指數的調查顯示,企業缺乏誠信排名痛苦指數第一。
就在筆者為撰寫論文而收集資料的2002年短短幾個月內,公開的經過審查的新聞報導就已披露出如此驚心動魄的問題,這說明瞭甚麽?說明瞭中國人在市場經濟大潮衝擊下,他們失去了誠信,失去了道德,出現了精神的危機。如果不及時解決這種道德失序的嚴重問題,其引起的後果和損失,無論對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還是對中華民族的存亡前途,如何估計也不會過份。
這個道德失序的事實也引起了國家高層的密切關注,國務院總理朱熔基在200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專門用了一百多個字專門來講信用建設,他呼籲,要“切實加强社會信用建設,逐步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爲本、操守爲重的良好風尚。加快建立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的信用檔案,使有不良行業紀錄者付出代價,名譽掃地,直至繩之于法。”
從呼籲到落實,其中需要經過多少步驟,采取多少措施,物質和精神的,法律和道德的,這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一個艱钜的歷史重任,想要完成這個工程和重任,談何容易。我們哲學工作者們在面臨中國何去何從的重大問題時,必須責無旁貸,爲此做出探索和反思,給予支援和回答。
我們首先要探索和反思的是,中國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文化傳統之中,是
否我們的祖先疏于此德,先天忽視誠信的概念及其重要作用?
就連一些外國著名的社會科學們都抱有類似的看法。
馬克斯.韋伯在比較了東西方社會型態後得出,資本主義曾經在中國印度存在過,但是,資本主義得以在西方獲得迅猛發展所依賴的社會條件,如:科學的、藝術的、政治的以及經濟的成熟發展卻沒有在印度、在中國出現。因而,在那裡缺乏一種資本主義的精神。
這種資本主義精神即包括“獲利是人生的最終目標”,“時間就是金錢”,“信用就是金錢”等。這種資本主義精神不僅要與傳統習慣對抗,而且,必須轉化為“一種要求倫理認可的確定生活準則”。(見《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確實,從表面上看,韋伯說得沒錯。被兩千年來歷代統治者和某些思想家扭曲幷改造過的“儒家思想”不是到處宣揚“重義輕利”的主張?不是提倡“大人者,言不必信”的品德?(見《孟子?離婁下》)
然而,這不是歷史的全貌和真相。
我們必須掃去封塵,清除偏見,恢復歷史的全貌和真相。我們的祖先不但爲中國,而且也爲世界留下令人敬仰的無窮智慧,我們必須發掘這些寶藏,使其重見天日,發揚光大,令中國古代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復興,以糾正外人的誤解,以重建民族的自信,以開闢國家發達的前程。
古今中外的歷史經驗表明,對古代優秀文化的傳揚和復興,是人類承前啓後,繼往開來的必由之路。
我們先以歐洲文藝復興的史實為例略加解說。
十三世紀後,由于義大利工商業的蓬勃發展,中世紀的封建制度經已過時,文藝復興的枝芽破土而出。
根據史學家的觀察,義大利和其後于歐洲大陸的文藝復興是循著兩條不盡相同的道路行進。
義大利的文藝復興,在人文科學方面,人們不但從古羅馬哲人西賽羅那裏發掘其主張的人本思想,高張人本主義,追求爲人之道,恢復人之存在的意義和人的自然本性;而且,還以希臘文重新翻譯幷研究柏拉圖以及德莫克利特等哲學家的原著,激發獨立的批評精神,從而極大地動搖了神權的地位。
在義大利北部的歐洲大陸地區,基督教的影響依然較深。十六世紀初,歐洲大陸的文藝復興進入高潮,要求革新的人們認為,基督精神長期以來為教會的重壓所掩埋。在基督教《聖經》和早期教會大師的著作中,他們發現了一種純樸和清新有力的基督教傳統,因此,需要恢復基督教信仰的美德和傳統。爲此目的,他們以西伯來語和希臘語研究幷重印《舊約》及《新約》,瞭解幷恢復所有基督教原始典籍的本來面目和意義,用以淘汰經院哲學所推績的繁文縟節和虛僞迷信。
歐洲的文藝復興從各個方面(譬如哲學思想宗教道德等)給予中世紀封建制度和教會勢力以巨大衝擊,也給其後到來的宗教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而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更是開路先鋒,爲歐洲近代工業革命奠定了堅實的精神和思想上的基礎,沒有前者,後者的出現是不可能想像的。
觀看中國,唐代的韓愈對儒家思想和古代文學復興所做的貢獻,也是功不可沒。
在哲學思想方面,韓愈面對當時佛道盛行的世道,深感儒家思想處于危機狀况,他發明“道統”之義,用以對抗“法統”之說。“道統”自堯舜至周公孔孟一脉相傳,韓愈應該當仁不讓地承傳下去,使儒家學說恢復成爲中國社會的正統思想。韓愈的“道統”說對爾後中國思想文化的發展具有很大影響,爲宋明理學的誕生開創了先河。
韓愈倡導的古文運動,繼承先秦兩漢的散文精神,一掃六朝以來的華而不實的駢文文風。他强調文章內容的重要性,提倡文章要言之有物。韓愈以其杰出作品,被列爲“唐宋八大家”之首,對後世影響很大。在韓愈的努力提倡下,古文運動發生了廣泛的影響,團結了一批知名古文家,以後又得到柳宗元的大力支持,古文影響更大,幷逐漸壓倒了駢文,成爲文壇的主要風尚。
從中西文化復興的史實,我們可以簡單總結出:一)文化復興的出現都是因應時代發展需要而產生的結果。當時代文明的發展進入某種困境或遭遇某種難題,人們必然乞援于古代文明的幫助;二)文化復興的內容不僅可基於古典文化的精神內涵而作發揮創新,也可藉對古典文獻的重新詮釋以追尋本義而作古為今用;三)文化復興的結果不是對古代文化原封不動的複製,而是在此基礎上的發展和提高。
毫無疑問,文化復興是一個民族吸取經驗,重建信心,克服困難,繼往開來的必由之路。我們有必要借鑒中外文化復興的範例,復興中國古代優秀傳統文化,倡導孔子創建的原初儒家思想(此稱謂有別于參差斑駁的各派後儒)。這是由於,孔子道德思想包含的規範準則,特別是對誠信的主張,有著超越時空的永恒意義,至今仍然可以爲我們解决困局提供必要和應有的答案。
通過對孔子教誨的重新詮釋,以追尋其思想的本義,並使之返本開新,發揚光大,以回應時代的需要,以重建中華民族的道德誠信,爲其二千多年後的子孫開闢繼續生存和持續發展之路,這是每個哲學家的任務,也是每個關心中國未來前途發展之個人的任務。
二.孔子誠信道德的主張
誠信作為道德的規範,其實質,是對行為各方必須恪守允諾的要求。由歷史文獻記載看到,誠信的道德規範其實早已出現在中華民族文明活動的舞臺上,幷以不同形式或載體—如結盟和契約—出現幷發揮著應有的作用。
結盟。春秋時期,王權衰敗,群雄爭霸,政治經濟上的單極實力漸向多極擴展,官卿士人的社會地位均在逐步上升。無人可以獨握大權,號令天下,必須以較為平等的身份和前所未有的形式與別人、別國建立聯繫打交道。這種前所未有的形式就是締結盟約。諸侯與諸侯,君主與臣下之間,經常通過結盟而建立一些必須共同遵守的規約,來協調相互關係,以保障共同及各自的利益。
結盟是一種殺牲歃血宣誓於神前的儀式。通過盟約的制定和約束,要求與盟每一方在神的面前,共同以信用擔保,互助互利,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應盡的義務。
例如,《左傳?成公十二年》記載了實力相若的晋楚兩國所訂盟書的內容,“凡晋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灾危,備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墬其師,無克胙國。”這是在勢均力敵的兩大國晉楚之間簽訂的盟約內容。雙方必須恪守諾言,互助互益。如果有一方不遵照承諾,就要受到天譴。
實力不同的國家之間也可以依靠結盟的方式,建立起某種合作互助的關係。例如,《左傳?襄公十一年》記載,包括齊、晉、宋、衛以及鄭等國結盟,盟書曰,“凡我同盟,毋薀年,毋壅利,毋保奸,毋留慝,救灾患,恤禍亂,同好惡,獎王室,或間茲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國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墜命亡氏,踣其國家。”這個盟誓要求,凡是與盟的國家,不能囤積糧食,不能壟斷物質利益,不能庇護別國罪人,不能收留奸邪歹徒,要救濟灾荒,安撫禍難。這就表明,如果每個與盟國家,不論大小,都切實承擔上述有益各與盟國之義務的話,他們同時也可以從中得享到應有的權利,得到其他與盟國的幫助和保護。
為著保證盟約的踐履,保證結盟各方對義務的承擔,有時盡管靠軍事力量的外力,然而,與盟各方通常都是通過互相遵守信諾,來落實盟約的內容。如果不守信諾,這個盟約就告失效。
所以,春秋時人對守信在結盟中的作用十分重視。例如:“盟以底信”(《左傳?昭公十三年》)。又如:“君子曰,苟信不繼,盟無益也。詩雲,‘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左傳?桓公十二年》) 還有,“要盟無質,神弗臨也,所臨唯信。”(《左傳?襄公九年》) 這都是說,共同遵守信諾,是盟約的生命。如果不守信諾,就盟約就不能生存。
春秋時代的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由《左傳》提到的周天子與諸侯、諸侯與諸侯以及君主與臣下之間結盟之處,有一百多次。再加上其他文獻的記載(如山西侯馬盟書數千份,與盟者爲春秋晋國的君臣雙方),這就表明,結盟已成爲當時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爲協調、處理人際(或國際)利益關係的必要手段。
契約。契約是中國早期社會規範人際關係的另一法律形式。契約是買賣各方公平交易的法律依據。早在先秦時代,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在動產或不動產的物權轉移過程中,已開始使用契約做為雙方交易的證明文件。當時的買賣契約叫做“質”、“劑”,《周禮?天官?小宰》曰:“聽買賣以質劑”。又《周禮?地官?質人》說:“凡買賣者,質、劑焉”。在《左傳》之中,也有使用契約的記載。文公六年,晋之趙宣子爲國政,實行了九項新政,其一爲“由質要”。“質要,即是券契,也就是契約。“質”、“劑”在當時的作用,《周禮?地官?司市》曰:“以質劑結信而止訟”。即締約雙方以信用履行契約內容,即可以避免爭訟。如有一方不守信用,政府得出面幹預。由此可見,恪守信用,是契約得以生存在的關鍵。
由上述史實可以看出,早在先秦時期,由于社會形勢發展的需要,人們對結盟和契約的依賴,反映出初民對守諾和誠信的重視。
在這種背景下,孔子提出了最早的儒家誠信的道德思想。
在《論語》中,孔子多次提出“信”的道德要求。如果今天加以歸納,可從信的規範和功用方面分爲以下五類:
1).爲人必須守信。孔子說,“與朋友交,言而有信” (《論語?學而》)。在《學而》、《子罕》、《顔淵》及《衛靈公》的四個不同場合中,孔子反覆强調做人一定要“主忠信”,即做人必須堅守誠信,使之成爲主要的道德操守。
2).不守信者難行。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為政》) 人如果不守信用,就失去了起碼的道德依據,也就無法與之進行交往。
3).信為全部道德基礎。孔子在不同的場合多次要求 ,“謹而信 ”,“敬事而信 ”,(《論語?學而》) “信近於義”,(《論語?學而》) “篤信好學”,(《論語?泰伯》) 這就是說,任何道德行爲都離不開誠信的配合。他更明確指出:“君子義以爲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論語?衛靈公》)意即僅有義,禮,謙等品德仍不足夠,必須具備誠信的品德,人才夠完美,才能真正做到一個有全德的君子。由此可見,“信”幾乎成爲了一切道德要求的前提和基礎。
4) 信的社會功能。孔子說,“信則人任焉。 ” (《論語?陽貨》) 只有堅守誠信的道德,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才能建立人際之間的互信關係,發展良性的互動機制。
5).信的政治功能。孔子說,“民無信不立”,(《論語?顔淵》) 統治者如果與民衆無法建立互信關係,就不能管治民衆,維持其統治。
根據楊伯峻先生的統計,在整部《論語》中,雖提到“仁”數次最多,然提到“信”的次數也共達38 次,遠遠超過其他德目( 賢、義、孝、友、敬、忠 等 )之數。可見孔子及其弟子對於誠信道德規範的高度重視。
孔子把春秋時代開始出現,然而又是分散和零散的誠信意識,集中和系統化,變成比較全面的規範和比較系統的理論,創建了最原初的儒家誠信思想。
孔子之所以推崇“信”的品德,是與其深厚的人文思想密不可分的。因爲誠信的道德是通過允諾(口頭的及文字的)的方式,在尊敬對方及地位對等的基礎上,達致互動互惠的結果,而孔子正是這些原則的堅决主張者和實踐者。比如,孔子提倡“仁者愛人”,就表現出對人的尊敬;又主張“勿欺也,而犯之”,就是對人格及道德地位對等的堅持。試想一下,如果你連對方的地位(人格的,社會的及法律的)都不承認,不尊敬,如何屑于和他講誠信?
三.正本清源,復興孔子
由於社會環境的改變和後儒的曲解,孔子創建的誠信思想逐漸被蒙上歷史的塵埃。
社會環境的改變。春秋戰國的諸侯割據、群雄爭霸的局面最終爲秦國的一統天下所取代。各方各國在對等基礎上進行的結盟,成爲了歷史的陳迹。其後,“重農抑商”的專制國家不僅處處打壓商業活動,更把萎縮的契約蛻變爲稅收的憑據,而不去保護締約雙方的法律地位,致使契約不能像西方社會一樣,成爲走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階梯。中國兩千年的封建專制社會自此失去了實行誠信的物質基礎。
後儒的曲解。從孟子思想開始,儒家思想逐漸開出第二條路向,走上一條先驗的心性之路。
由于孟子只相信道德是一種“切己反思”的修養方式,而不是一種互動互惠的行爲。因此,富有强烈互動互惠色彩的誠信道德,就被孟子有意忽視。我們可以把孔孟對此的態度做一比較:孔子把“信”放在十分重要位置,在《論語》全書約一萬二千七百字中,“信”做爲道德觀念出現同有三十六次。而《孟子》全文三萬五千二百多字中,“信”做爲道德觀念出現僅十一次(統計數字均依楊伯峻),所佔比率後者僅是孔子的九分之一。我們不是做數字游戲,然而,藉助數字却可以看到孟子把突出集中反映對等原則的“信”的規範,與孔子相比,僅放在一個十分次要的住置。這並有他的言論做證,他在《離婁?下》說過,“大人者,言不必信。”他在許多場合祇講“仁、義、禮、智”而不屑提“信”,例如,“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8)。又如:“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9)。中國的社會自此又失去了實行誠信的精神指導。
由孟子學說,經宋明理學,直到現代新儒家,其單向運作的“心性”理論,偷換了孔子互動互惠主張的真諦,魚目混珠,誤導世人,一直占據著儒家的正統地位,因此,不但遭人詬病,而且,始終不能帶領國人進入現代社會的門檻。
恢復孔子原貌和原旨是當今的要務。
孔子思想定可滿足當今“社會結構”變化的需要,成為文化復興的主導思想。因為:
1.以承認感覺欲望爲前提的孔子道德觀念順應人類的物質利益發展的要求;
2.以重信守義為基準的孔子道德思想可規範一切商業活動並重建人際關係;
3.以互動互惠為目標的孔子道德理想可使商業社會及各類文化和諧並進。
今天商業社會的發展,使得契約關係漸趨成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想才爲可能實現。在此基礎上,才可能實現人格、社會等地位的平等。在此物質條件具備之後,孔子誠信道德思想的精神必定逐步被人理解,接受,發揚,光大。
网络来源:儒教复兴论坛http://www.rjfx.net/dispbbs.asp?boardID=4&ID=3467&page=1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